國家食品藥品監(jiān)督管理總局藥品審評中心
發(fā)布日期:20150313
轉自:http://www.cde.org.cn/news.do?method=viewInfoCommon&id=313425
2014年,國家食品藥品監(jiān)督管理總局藥品審評中心(以下簡稱藥審中心)在國家食品藥品監(jiān)督管理總局的領導下,繼續(xù)秉持質量、公平、效率的原則,圍繞完善國家藥品審評管理體系建設推進改革,堅持依法依規(guī)、科學規(guī)范審評,不斷提高審評質量和效率,維護和促進公眾健康。根據(jù)國家食品藥品監(jiān)督管理總局有關工作要求,現(xiàn)將《2014年度藥品審評報告》呈現(xiàn)給公眾。
一、2014年藥品審評基本情況
(一)機構基本情況
藥審中心是國家食品藥品監(jiān)督管理總局藥品注冊技術審評機構,負責對藥品注冊申請進行技術審評。藥審中心下設13個職能部門,其中9個為技術審評部門;全中心在編115人,技術審評崗位人員89人。技術審評崗位人員正高職稱48人,副高職稱31人,平均年齡45歲;高級審評員68人,其中具有主審審評員資格人員65人,平均審評工作年限14年。截至2014年底,藥審中心待審評任務總量達到18597個,同比2013年底,待審評任務總量增加了4362個。
(二)審評任務接收情況
2014年,藥審中心接收新的注冊申請8868個(以受理號計,下同)。與既往年度接收注冊申請的比較情況見圖1。
2014年化藥審評任務接收量增加明顯,較2011-2013年年均化藥審評任務接收量增幅近30%,占年度審評任務接收總量近90%;中藥和生物制品審評任務的接收量均有所下降。
1.化藥審評任務接收情況
(1)化藥審評任務分類情況
化藥審評任務接收分類情況如圖2。其中驗證性臨床申請、仿制及改劑型申請(ANDA)和補充申請,三者占化藥審評任務接收量的87.8%。
與前三年比較,新藥臨床申請(IND)和新藥上市申請(NDA)接收量相對平穩(wěn),驗證性臨床、ANDA和進口再注冊接收量則增加明顯。具體見圖3。
(2)化藥IND各治療領域接收情況
2014年接收化藥IND申請的治療領域構成情況見圖4。
國產IND接收量前五的治療領域分別為:抗腫瘤藥物、抗感染藥物、消化系統(tǒng)疾病藥物、循環(huán)系統(tǒng)疾病藥物、內分泌系統(tǒng)藥物。
國際多中心臨床接收量前五的治療領域分別為:抗腫瘤藥物、循環(huán)系統(tǒng)疾病藥物、神經系統(tǒng)疾病藥物、消化系統(tǒng)疾病藥物、內分泌系統(tǒng)藥物。
(3)化藥重復申報情況
化藥ANDA申請和驗證性臨床申請存在大量重復申報情況。截至2014年底,待審的化藥ANDA申請共8713個,占待審任務總量的46.9%,涉及活性成分1061個。重復申報較為嚴重的有112個活性成分(相同活性成分品種待審任務20個以上),涉及待審任務4829個,占化藥ANDA總待審任務量的55.4%。其中相同活性成分品種待審任務超過100個的活性成分有:埃索美拉唑、阿托伐他汀鈣、硫酸氫氯吡格雷、恩替卡韋、法舒地爾、頭孢地尼、氨溴索、莫西沙星。具體見表1。
表1 化藥仿制藥重復申報情況
截至2014年底,待審的化藥驗證性臨床申請共3983個,占待審任務總量的21.4%,涉及活性成分675個。重復申報較為嚴重的有42個活性成分(相同活性成分品種待審任務20個以上),涉及待審任務1608個,占化藥驗證性臨床待審任務總量的40.4%。其中相同活性成分品種待審任務超過50個的活性成分有:阿齊沙坦、羅氟司特、布洛芬(注射劑)、魯拉西酮。具體見表2。
表2 化藥驗證性臨床重復申報情況
2. 中藥審評任務接收情況
2014年共接收中藥注冊申請521個,其中69.3%為補充申請。具體見圖5。
與前三年比較,IND和NDA接收量相對平穩(wěn),ANDA和補充申請接收量有所下降。具體見圖6。
3.生物制品接收情況
2014年共接收生物制品注冊申請458個,其中補充申請占49.1%,治療用生物制品IND占32.5%。具體見圖7。
與2013年相比,2014年生物制品除治療用NDA外,其他各類審評任務接收量均有所下降。具體見圖8。
(三)審評任務完成情況
2014年,藥審中心共完成5261個注冊申請的技術審評,比2013年的審評完成量增加了12.9%,但接收任務量較2013年增加了16.5%,待審任務積壓量進一步增加。2014年接收、完成審評、待審任務情況與前三年比較見圖9。
2014年,藥審中心完成審評建議國家總局批準上市和批準臨床研究的情況見表3、表4。
表3 2014年完成審評建議批準上市藥品情況
表4 2014年完成審評建議批準臨床研究藥物情況
1.化藥審評完成情況
2014年化藥完成審評并呈送總局審批的注冊申請共4091個,另有完成審評通知現(xiàn)場檢查的注冊申請156個,完成審評通知企業(yè)補充資料的注冊申請625個。具體情況見表5。
表5 2014年化藥審評完成情況
※含完成的3個藥械組合產品。
※※指企業(yè)申請撤回、非藥審中心審評事項轉局等其他事項。
有明確審評結論的注冊申請中,建議批準的2960個,建議不批準的842個,總體不批準率為22.1%。與2013年比較,2014年化藥除復審外各類別完成審評送局量均有所增加。2014年化藥各類別完成審評送局量與前三年比較情況見圖10。
2.中藥審評完成情況
2014年中藥完成審評并呈送總局審批的注冊申請共647個,另有完成審評已通知現(xiàn)場檢查的注冊申請8個,完成審評通知企業(yè)補充資料的注冊申請100個。具體情況見表6。
表6 2014年中藥審評完成情況
有明確審評結論的注冊申請中,建議批準的200個,建議不批準的300個,總體不批準率為52.5%。2014年中藥各類別完成審評送局量與前三年比較情況見圖11。
3.生物制品審評完成情況
2014年完成生物制品審評并呈送總局審批的注冊申請共523個,另有完成審評已通知現(xiàn)場檢查的注冊申請22個,完成審評通知企業(yè)補充資料的注冊申請58個。具體情況見表7。
表7 2014年生物制品審評完成情況
有明確審評結論的注冊申請中,批準結論338個,不批準結論111個,總體不批準率為24.7%。2014年生物制品各類別完成審評送局量與前三年比較情況見圖12。
二、2014年主要工作措施及進展
(一)推進藥品審評機制改革,提升審評質量和效率
做好改革方案制定和改革基礎工作。按照統(tǒng)一部署,積極做好藥品審評審批制度綜合改革方案的起草制定工作。作為藥品審評制度改革的主體單位,完成了《技術審評管理機制改革》、《加強技術審評能力建設》等8個子方案的起草工作。圍繞當前審評工作最突出的審評任務積壓矛盾,研究制定了消除審評任務積壓三年工作方案。為推進藥品審評審批制度改革,引導社會投資和醫(yī)藥產業(yè)結構優(yōu)化升級,對已批準上市的品種和待審評的品種進行了整理對比,并對重復申報的藥品注冊申請進行梳理,提供給總局發(fā)布《過度重復藥品品種目錄》;做好審評事權下放的技術支撐工作,完成了對29名地方審評人員的培訓工作。
完善鼓勵藥物創(chuàng)新工作機制。加快創(chuàng)新藥物臨床試驗申請的審評;改革新藥臨床試驗申請審評方式,由原有的以分期批準臨床試驗為主逐漸過渡為一次性批準臨床試驗為主;加強過程風險管控;改進了創(chuàng)新藥藥理毒理評價的審評模板;進一步完善了創(chuàng)新藥臨床開發(fā)期間以年度報告方式遞交藥學研究資料的工作機制;積極探索中藥創(chuàng)新研發(fā)評價的思路和策略。研究建立了“重大新藥創(chuàng)制”重大專項品種的加快審評機制。
完成化藥仿制藥“立卷審查”試點工作。通過試點工作的探索實踐,制定了化藥仿制藥立卷審查標準,評估了立卷審查工作所需的人力資源和時間成本,探索了如何從受理源頭保證申報資料質量,為后續(xù)實施藥品注冊受理機制改革奠定了基礎。同時,通過試點工作探索了利用立卷審查標準作為快速審評化藥仿制藥的標準,為解決化藥仿制藥審評任務積壓矛盾提供了實踐參考。
優(yōu)化審評任務管理。探索審評計劃周期長短結合的任務管理模式,提高了審評任務管理的目標性和可預期性。強化各層級專業(yè)團隊管理,提高審評工作的協(xié)調性。加大上市后補充申請審評資源的投入,保證已上市品種質量改進的及時性,保障公眾用藥。
探索專家網絡審評及咨詢工作機制。通過調研分析,制定了詳細工作方案,探索構建專家網絡函審和咨詢系統(tǒng),通過網絡和信息技術提高專家咨詢和參與審評的便捷性,以更加高效地利用專家審評資源。
(二)清理歷史遺留問題,推進解決各種矛盾
對歷史遺留品種和疑難品種進行全面梳理,開展了復方高血壓藥物、復方抗生素、抗生素祛痰藥復方、專利問題品種、涉及《藥品注冊管理辦法》第72條品種、資料雷同復審品種,以及莫西沙星、達托霉素、拉布立海等疑難品種的審評專題工作,通過和有關部門進行溝通協(xié)調,分析研究審評處理原則,積極推進審評工作。
(三)加強制度規(guī)范建設,完善技術標準體系
梳理整合藥審中心已有的200多個規(guī)章制度,制定了《藥審中心制度建設三年工作規(guī)劃》和《藥審中心制度建設2015~2017年工作實施方案》,有序推進中心規(guī)章制度“立、改、廢”。繼續(xù)推動技術指導原則的制定和修訂工作,2014年經總局審核發(fā)布12項,5項完成上網征求意見。圍繞國際生物類似藥研究進展,組織藥審中心各專業(yè)人員及社會有關行業(yè)機構起草制定了《生物類似藥研究技術指導原則》。為推進中藥研發(fā)的進一步規(guī)范化和科學化,起草完成了《中藥新藥治療惡性腫瘤臨床研究技術指導原則》征求意見稿,已上網征求意見。啟動了《化藥新藥臨床試驗一般指導原則》的撰寫工作,并已完成初稿。
(四)積極推進用人機制改革,全面加強人才隊伍建設
拓寬渠道增加審評力量,全年新招聘事業(yè)編審評人員10人,完成了首批聘用制審評員招聘試點工作。從相關技術單位和省局借調技術人員37人,協(xié)助開展審評工作。積極探索購買服務,與北京藥學會等單位合作抽調專家協(xié)助開展立卷審查試點工作,與法律專業(yè)機構合作組成律師團隊。充分利用社會資源,推動藥品審評社會共治體系建設,與北京大學第一醫(yī)院、中國藥科大學、沈陽藥科大學簽署合作框架協(xié)議,增強審評工作的開放性,促進審評人才隊伍建設。
(五)繼續(xù)完善審評質量保障體系,保證審評質量
繼續(xù)實施并完善專家咨詢會制度。專家咨詢會制度是審評質量保障體系的重要組成部分。2014年,藥審中心在完善咨詢專家?guī)臁⒏倪M專家聘請模式、強化專家會紀律、完善專家咨詢會操作規(guī)程等方面取得了長足進步。全年共集中召開專家咨詢會議11次,其他單獨品種或指導原則等專題咨詢會43次,共涉及177個品種,邀請專家1736人次。
做好世衛(wèi)組織NRA再評估工作。2014年4月,世衛(wèi)組織對我國疫苗國家監(jiān)管體系(簡稱NRA)進行再次評估,與首次評估相比,再評估標準提高,評估內容更完整。根據(jù)世衛(wèi)組織NRA評估工作要求和總局NRA工作整體部署,落實好組織籌備工作。在世衛(wèi)組織專家檢查期間,做好上市許可(MA)板塊的各項現(xiàn)場迎檢工作,并獲得高分評估,為我國順利通過NRA再評估提供了有力支撐。
推進審評質量體系建設及ISO9001認證工作。2014年藥審中心疫苗審評質量管理體系再次順利通過監(jiān)督審核,獲得確認證書。同時,根據(jù)藥品審評審批制度改革要求,將審評質量管理工作從疫苗體系,擴大到覆蓋中藥、化藥和生物制品的全中心質量管理體系,進一步明確了藥品審評質量管理目標,制定了《藥審中心建立藥品審評質量管理體系工作實施方案》,積極采用購買服務方式,借助外部專業(yè)機構,構建藥審中心審評質量管理體系。
進一步加強信息化建設。完成了符合信息化發(fā)展規(guī)律的技術審評系統(tǒng)升級工作,為實現(xiàn)審評人員數(shù)量擴增以及多地點、多種途徑開展審評工作提供了有效的信息化支持,提高了信息技術對審評工作質量的保障水平;推進信息標準化體系建設,利用數(shù)字化手段促進審評標準的科學性和審評尺度的一致性,提高審評質量和效率;做好信息系統(tǒng)安全等級保護工作,通過公安部測評,符合國家信息安全等級保護第三級要求,提高了中心網絡及系統(tǒng)的安全防護水平。
三、2014年批準重要治療領域藥品情況
2014年,經過藥審中心的審評,提出建議批準以下多個重要治療領域的藥品上市,為患者獲得最新治療手段提供了可能性,也為患者用藥可及性提供了重要保障。
(一)抗腫瘤用藥
1.甲磺酸阿帕替尼片 我國自主研發(fā)的首個血管內皮細胞生長因子受體(VEGFR)抑制劑,也是全球首個批準用于治療晚期胃癌的小分子靶向產品。胃癌是我國高發(fā)腫瘤,晚期胃癌二線化療失敗后目前尚無公認的有效治療選擇,存在迫切臨床需求。該產品的上市,對胃癌患者的治療提供了新的用藥選擇。
2.西達本胺片 我國自主研發(fā)的首個組蛋白去乙?;敢种苿?,也是國內首個批準用于治療復發(fā)難治的外周T 細胞淋巴瘤的藥物。復發(fā)難治的外周T 細胞淋巴瘤缺乏有效治療,預后差,該產品上市對復發(fā)難治外周T 細胞淋巴瘤治療提供了新的治療機會。
3.多西他賽注射液 紫杉醇類化療藥,微管解聚抑制劑,已在我國批準用于乳腺癌、非小細胞肺癌,以及非激素依賴的前列腺癌的患者?,F(xiàn)國內批準增加晚期胃癌的新適應癥,為胃癌患者的治療提供了新的用藥選擇。
4.鹽酸帕洛諾司瓊注射液 5-羥色胺3(5-HT3)受體的競爭性拮抗劑,已在我國批準用于預防腫瘤患者因化療引起的惡心和嘔吐。現(xiàn)國內批準增加用于預防術后24小時惡心嘔吐的新適應癥,為外科手術患者提供了預防術后惡心嘔吐的新治療手段。
(二)疫苗領域
5. Sabin株脊髓灰質炎滅活疫苗(sIPV) 我國自主研發(fā)的全球首個Sabin株脊髓灰質炎滅活疫苗(單苗),填補了我國在脊髓灰質炎滅活疫苗生產領域的空白,消除了目前計劃免疫規(guī)劃中數(shù)千萬劑使用的口服脊髓灰質炎減毒活疫苗潛在的致病危險(疫苗株或衍生株引發(fā)的相關病例),安全性更好。藥審中心按特殊審批程序完成了該疫苗上市注冊申請的審評,有效配合了WHO全球根除脊髓灰質炎病毒的行動計劃。同時,該疫苗的批準上市,對我國乃至全球,特別是發(fā)展中國家消滅脊髓灰質炎都會產生積極的影響。
(三)內分泌系統(tǒng)用藥
6.鹽酸西那卡塞片 本品被批準用于治療慢性腎臟病維持性透析患者的繼發(fā)性甲狀旁腺功能亢進癥。目前我國僅批準了帕立骨化醇注射液用于治療接受血液透析的慢性腎功能衰竭患者的繼發(fā)性甲狀旁腺功能亢進,給藥途徑為靜脈注射。本品是我國批準用于治療該疾病的首個口服藥物,為此類患者提供了一個新的治療手段。
(四)眼科用藥
7.曲伏噻嗎滴眼液 本品被批準用于降低成人開角型青光眼或高眼壓癥患者升高的眼壓,適用于β受體阻滯劑或前列腺素類似物局部治療效果不佳者。本品較現(xiàn)有治療有更優(yōu)的治療后24小時藥物谷底降眼壓效應,并可減少眼部充血不良事件的發(fā)生,有效拓展了該疾病領域的用藥選擇空間。
(五)消化系統(tǒng)用藥
8.復方苦參結腸溶膠囊 新的中藥復方制劑,被批準用于治療輕、中度潰瘍性結腸炎(活動期),中醫(yī)辨證屬于濕熱內蘊者。潰瘍性結腸炎是傳統(tǒng)中醫(yī)藥治療的優(yōu)勢病種。本品即繼承了傳統(tǒng)中醫(yī)藥理論,又通過現(xiàn)代制藥技術將釋藥部位定位在結腸,其批準上市為潰瘍性結腸炎患者提供了新的治療手段。
(六)心血管系統(tǒng)用藥
9.注射用重組人組織型纖溶酶原激活劑TNK突變體(rhTNK-tPA) 國產替奈普酶(TNK-tPA)制劑,為天然tPA的改構體,屬于第三代纖維蛋白特異性溶栓劑,被批準用于急性心肌梗死癥狀發(fā)作6小時內,伴持續(xù)ST段抬高或新近出現(xiàn)左束支傳導阻滯的心肌梗死患者的溶栓治療。與先前已經在國內外上市的alteplase(阿替普酶,rt-PA)相比,具有對新產生的血凝塊溶解作用更強、對纖溶酶原活化劑抑制因子I(PAI-I)有抵抗力、更高的纖溶特異性、更長的半衰期、給藥方式更加簡單、單次彈丸式靜脈注射給藥即可完成溶栓治療、方便院外溶栓、縮短心肌再灌注的時間等優(yōu)點。同品種已經在美國和歐盟獲得上市,國產品種的批準上市顯著提高了我國患者的用藥可及性。
(七)生殖系統(tǒng)用藥
10.國產西地那非片 治療陰莖勃起功能障礙(ED)的主流藥物,由于專利保護致使市場壟斷,長期以來進口原研品種在國內銷售價格昂貴。2014年在原研廠家的西地那非片專利到期之際,審評批準了國產西地那非片的生產上市許可,將有效提升國內ED患者的用藥選擇空間。
(八)麻醉與鎮(zhèn)痛用藥
11.鹽酸右美托咪定注射液 一種選擇性α2腎上腺素能受體激動劑,已在我國批準用于行全身麻醉的手術患者氣管插管和機械通氣時的鎮(zhèn)靜?,F(xiàn)國內批準增加用于重癥監(jiān)護期間開始插管和使用呼吸機病人的鎮(zhèn)靜的新適應癥,為國內重癥監(jiān)護病人的鎮(zhèn)靜提供了新的用藥選擇。
(九)抗風濕用藥
12.然降多吉膠囊 新的藏藥復方制劑,被批準用于治療藏醫(yī)真布(類風濕關節(jié)炎),藏醫(yī)辨證為濕痹寒濕阻絡證,癥見關節(jié)疼痛、關節(jié)腫脹、晨僵。西藏屬于類風濕類疾病高發(fā)的高寒地區(qū),傳統(tǒng)藏醫(yī)藥對類風濕性關節(jié)炎(藏醫(yī)稱真布)積累了豐富的經驗,類風濕性關節(jié)炎是藏醫(yī)藥治療的優(yōu)勢病種。本品是根據(jù)知名藏醫(yī)藥專家經驗方研制的現(xiàn)代藏藥新藥,其批準上市為類風濕性關節(jié)炎的治療提供了新的治療選擇。
四、結語
在黨的十八屆三中、四中全會精神指引下,在國家食品藥品監(jiān)督管理總局的堅強領導下,藥審中心將繼續(xù)深化推進改革,認真履行職責,積極做好藥品技術審評工作,切實維護和促進公眾健康。